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 新生嬰兒聽覺檢查 |

香港的新生嬰兒聽覺普查計劃



近年很多國家都推出新生嬰兒聽覺普查計劃,醫療機構會為每一位剛出生的嬰兒進行聽覺測試。計劃目標是於嬰兒出生的一個月內完成聽覺篩選,三個月內診斷聽障,並於六個月內開始專業跟進,包括醫學、聽力學及早期訓練方面的安排。
(資料來源: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Position Statement 2007)

由1978年開始,香港已經開始提供幼兒聽力測試服務。當時母嬰健康院使用的測試方法是”分散注意力測試法”(又名:Distraction Test)。檢查人員會由左右後方給予各種不同頻率、分貝的聲音刺激,觀察嬰兒對聲音的反應來記錄。

由2003年8月開始,香港母嬰健康院開始使用耳聲反射(OAE)作為新生嬰兒的聽覺測試方法,測試結果準確性大大提高。(資料來源: HK J Paediatr 2008;13:275-278)

隨後,醫管局在2003至2005年期間率先在瑪麗、東區及威爾斯醫院試行新生嬰兒聽覺普查計劃,並於2007年2月1日開始全面的新生嬰兒聽覺普查。凡在公立醫院出生的嬰兒,必須於出生後首兩天接受聽力檢查。但母嬰健康院仍有其重要角色,包括為在私家醫院出生的嬰兒作聽力檢查。(資料來源: 明報 2007年3月7日)

公立醫院及母嬰健康院現在使用的新生嬰兒聽力篩查方法有兩種: 耳聲反射(OAE)及自動化聽覺腦幹反應(AABR)。經過合併的聽力篩查後,約有2%的嬰兒需要醫學及聽力學方面專業跟進,最後診斷出聽障問題的比率約1-3/1000,即每1,000個新生嬰兒有1至3個有聽障問題。

世界各地的數據及復康跟進

世界各地的聽障新生嬰兒的比率相若,每1,000個新生嬰兒中會有1至3個嬰兒診斷出雙耳中度或以上的聽障 (Northern, J.L. & Downs, 2002)。發展中的國家的聽障嬰兒比率會較高。

輕度至深度聽障的兒童若於出生後六個月內接受即時及合適的跟進服務,在語言方面都會優勝過其他較遲診斷聽障的嬰兒或兒童。於2000年美國的一份學術研究指出,若聽障兒童於一歲前開始接受早期跟進及訓練,他們在五歲時很有機會可以擁有正常的語言能力 (Moeller, Pediatrics. 2000;106(3))。

早期跟進包括為聽力管理、復康跟進或教育計劃,例如為輕度聽障的兒童驗配助聽器; 為單耳聽障兒童安排定期的醫學及能力評估服務; 為高音聽障的兒童安排言語治療師跟進。但是,若幼童有明顯的雙耳感音性聽障,有機會需要安排特殊教育人士,包括聽覺言語治療師或聽障教師,以取得更完善及全面的專業服務。

(資料來源: 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Position Statement 2007